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椒江区卫生局始建于1980年,20多年来,区卫生局党委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,走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建设相协调的道路,加强领导,深化改革,依法行政,规范管理,使卫生事业得到迅猛发展。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80家,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5家,镇街道卫生院11家,卫生分院7家,民营医院2家,社区卫生服务站63个,村卫生室81个,个体诊所11个,有医院床位1312张,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2.85张;卫生人员1556人,其中卫技人员1415人,平均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3.1人。
区卫生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实施国家卫生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;研究制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、战略目标;起草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,经审定后组织实施;研究提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,制订并监督实施区域卫生规划;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。
二、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和卫生行政监督职能;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、职业、环境、放射、饮水、学校、公共场所等卫生及献血工作;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、服务质量。
三、贯彻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开展卫生科普宣传和全民健康教育;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;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,紧急处置全区重大灾情疫情、突发事件;指导、监督管理急救工作医并重方针,积极发展城乡中医事业,负。
四、贯彻中西责中医药的继承、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,促进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共同发展。
五、指导、监督和管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、农村卫生服务、初级卫生保健、妇幼保健工作;防治危害妇女、儿童健康的疾病;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;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生殖保健服务。
六、制订全区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;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;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项目,促进医学学术交流;积极培养医疗卫生人才,组织全区继续医学教育、全科医学教育和中、高等医学职业教育工作。
七、研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改革;负责医疗机构分类管理;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;全同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及器械招标采购工作;负责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;负责医疗机构中剧、麻、毒、精神药品的督查工作。
八、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和《护士管理办法》,负责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认定、考试和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。
九、制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,有计划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卫技和管理人才;开展卫技人员职称推荐、评审和组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;参与审定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定员标准;制订并实施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。
十、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活动,加强医疗卫生技术的国际合作;负责派遣医疗卫生援外、援藏、援疆等工作。
十一、研究我区卫生经济发展战略,监管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和财产收支工作;指导、督促全区卫生统计工作。
十二、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、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、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十三、参与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、服务设施范围、支付标准、项目收费标准的制订。
十四、负责管理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学术团体。
十五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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